1
1
2
2
关于我们
关于我们
ABOUT US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2023-11-07


华建律师代理被告某物业公司与原告张某被告某房产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双方就家具家电损失费、房屋维修费用等承担发生争议,遂诉至法院,原告诉称,原告和被告一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被告二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由于排水系统出现问题导致室内装修受到严重破坏,并且原告多次和被告一、被告二协商,均遭到拒绝,因此请求人民法院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被告物业公司辩称,原告家中发生反水事故,系极端天气雨水倒灌以及市政排水不畅所引起的,并非答辩人失职或者侵权导致,因此不承担赔偿责任,原告诉讼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经过双方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法院认为原告对于自己的主张需要进到举证责任,本案中原告不能举证证明房屋受损的原因是物业过错所致因此,人民法院最终做出(2022)辽 01112民初12472号民事判决。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